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ZHENGYU YUAN(袁征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缪宇、周宏斌、黄寒梅、陈代杰、包群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其中赵东明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2、议案3、议案4和议案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 议案4和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其中,议案5涉及的关联股东李峙乐、王星海、袁红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