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G318国道宣十路宣州段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公告为确保G318国道宣十路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 为确保G318国道宣十路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启用G318国道宣十路宣州段交通违法取证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以内的;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并依法予以处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以上测速点位道路限速均为80km/h,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该路段行驶时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