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镇安法院立案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 原告为某花店店主,原告经营店铺与被告住房前后相邻。某日,原、被告因店铺转让发生口角,双方互不相让,推搡过程中致原告脸部受伤,原告当场报警,后被告被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经派出所多次调解处理后,原、被告仍未能就医疗费等费用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因该案事实清楚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立案速裁团队决定组织二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承办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以法训诫、以情动人,双方终于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医疗费等费用12000元,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遇事需冷静,动手要成本。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双方需冷静处理、避免冲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