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内重复参保)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跨制度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小张同时参加广州市和深圳市的职工医保,小黄同时参加广州市和佛山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小郑同时参加广州市的职工医保和佛山市的城乡居民医保,以上情形都属于重复参保。 5.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参保的参保关系; 6.参保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政策参加医保的,在另一地以一般居民身份参保,或在另一地重复享受政府资助政策参保,若要放弃任一政府资助参保关系,需由本人作出书面承诺交放弃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留存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