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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味地黄丸的功效与作用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12-1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作者:admin 人气:

  “多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人们常常这样调侃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尴尬。为解决这一存在多年的执法困局,我省拉开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大幕——

  7月11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界定城管职责、提高执法水平、改进城市治理方式等方面,提出了40条具体举措,为当前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找准病根、开好药方。

  按照我省确定的时间表:2016年底,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到2020年,要实现全省城市管理法规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服务便民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显着提升等目标。

  “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人口持续增长,被称为“应急部队”的城管执法队伍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

  城管,到底该管些什么?我省对城市管理职责有了明确的界定——主要职责是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具体实施范围包括: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方面的全部工作;市、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同时,要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如噪声、露天烧烤污染,以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侵占城市道路、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实施与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如何加强对城管的规范管理,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我省规范城管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严禁随意采取强制执法措施,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为解决当前城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我省将加强城管执法力量,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调整结构,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同时,严格城管队伍管理,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一城管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到2017年底,实现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协管人员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2016年底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我省将组建省级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机构。省住建厅会同省编办指导地方整合归并市级执法队伍,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同时,各市、县要完成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

  城市该怎么管?靠城管执法的罚、堵解决不了问题。我省要着力改进城市治理方式,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打造数字城管、创建智慧城市等手段,让城市管理实现网络化、人性化、精细化。

  今后我省城市管理将实现政府由“花钱养人”向购买服务转变,把环卫作业、市政和园林养护等从政府职能中剥离,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养护管理新机制。

  到2017年底,所有市、县都要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线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报警电话等对接。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通过建立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编制城市管理服务图册、设置流动服务站等方式,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

  我省将选择1至3个城市作为全省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在今年底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任务,为全省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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