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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 作者:admin 人气:

  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对通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进行公示;

  为确保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过程的合理、公平、公正,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过联审已获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截至2023年8月21日前已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以接受大家监督,

  2、拟分配房源包括蓝博公寓B区71间(一居室42间,一室一厅29间)、蓝博公寓C区238 间(一居室179间,一室一厅32间,两室一厅27间)、蓝博公寓D区78间(一居室64间,一室一厅14间)、锦业公寓251间(一居室182间,一室一厅50间,两室一厅19间)、软件公寓210间(均为一居室)共计848间;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高新发〔2012〕55号)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线)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高新公租房】一键进入公租房申请入口,获最新选房通知+摇号结果,了解申请材料,最新房源,入住资格,租金标准等。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公布高新区公租房13户承租人涉嫌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现将名单给予公示。

  2023年8月29日-31日,高新区公租房将开始摇号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所需的小区、户型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了公租房获得资格了,就不可以在申请保租房了,公租房和保租房同属于政策性住房,如果申请了一个获得资格,那么申请另一个就无法录入系统,详情见正文。

  西安城六区、五区二县以及开发区的公租房申请指南不同,小编为大家汇总了西安部分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及房源公示情况,详见正文,会陆续更新~

  西安住房保障中心对参加中宝达·理想时光709套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登记家庭进行复核,经资格复核、公示,该项目最终符合购房条件的登记报名家庭共计638户

  2023年7月13日,西安高新区发布《关于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一次选房方案的通知》,8月3日早上9点起开始选房,一共211套房源,详见本文!

  自8月1日起停止曲江区级公租房资格审核,公租一苑、公租二苑小区已纳入市级公租房统筹管理,也就是说曲江公租房现在按照市级公租房申请,详见本文。

  西安8月1日起停止曲江区级公租房资格审核,8月1日前已受理的待审核家庭,按照原标准、原程序完成审核。已通过审核轮候家庭的租赁资格依然有效,原则上设置3年过渡期,详见本文!

  2023年7月20日和7月21日在蓝博公寓B区公租房小区展厅已经完成了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后的公开选房工作。7月21日16时后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7月30日,详见本文!

  西安保租房申请没有对于征信的要求,建议和项目小区沟通,但是申请入住后为按时缴纳房租的,会计入保障性住房失信名单。申请人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不可以,擅自转租区级住建部门应当取消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由出租人清退房源,并计入保障性住房失信名单。

  【导语】: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对通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进行公示;

  为确保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过程的合理、公平、公正,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联审及房屋摇号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经过联审已获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具备摇号报名资格的申请人(截至2023年8月21日前已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及拟分配房源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2023年8月22日—8月25日),以接受大家监督,

  2、拟分配房源包括蓝博公寓B区71间(一居室42间,一室一厅29间)、蓝博公寓C区238 间(一居室179间,一室一厅32间,两室一厅27间)、蓝博公寓D区78间(一居室64间,一室一厅14间)、锦业公寓251间(一居室182间,一室一厅50间,两室一厅19间)、软件公寓210间(均为一居室)共计848间;

  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轻信网络、微信中发布的西安高新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虚假信息及类似委托代办信息,以避免个人经济、财产受到损失;高新区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请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进行查询。高新区公租房配租须经资格审核等法定程序,取得配租资格后,签订《租赁合同》,方可入住。现就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事项公告如下:

  3、西安高新区公租房配租资格实行网络在线申请,身份证实名认证,并对配租资格申请实行了身份证验证以及一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配租资格申请的限定,网址: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住房保障。

  4、根据《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西高新发〔2012〕55号)文件精神,西安高新区公租房按照区内住房发展需求,均只以房屋租赁为主,未发布任何出售信息。

  5、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设立公租房委托办理点或从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非法行为。凡有以上非法行为的人员或组织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牟利活动,否则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若住房保障群众收到类似非法代办申请高新区公租房信息,请及时向高新区保障房中心反映(举报电线)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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